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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空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报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5日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空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报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向南通空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授信9700万元,期限至2027年10月1日,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保证。

二、交易对手情况

南通空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28日,法定代表人金志锋,注册资本12000万元,由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全额出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杨世桥村南7组,企业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市政道路工程建筑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市政设施管理、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等。与本行存在的关联关系:本行第五届股东董事司晓峰(南通空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全额子公司,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44713536股,占比2.07%;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为南通融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子公司,司晓峰为南通融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定价政策

本贷款执行利率根据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加减各差异化指标值测算形成,差异化指标主要围绕客户类型及业务类型、行业类型、财务指标、担保方式及担保能力、业务合作几个方面设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利率定价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2024年二季度末,南通农商行资本净额879118.18万元,对关联方南通空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授信余额为970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1.10%;对关联方南通空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在集团授信余额129805万元,占资本净额的14.77%。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2024年5月9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024年5月17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024年6月21日,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关联交易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本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