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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收单商户手续费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5日

关于调整收单商户手续费的公告

尊敬的收单商户:

   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银发[2017] 29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商户收款码的管理,预防洗钱、套现交易等风险,我行将于2022年3月7日起全面调整收单交易的手续费标准,具体调整如下:

  1. 收银宝收单商户微信、支付宝渠道单笔交易金额1000元(含)以内的,免收交易手续费;单笔交易金额1000元(不含)至10000元(含)的,手续费收费标准为交易金额的0.25%;单笔交易金额10000元(不含)以上的,手续费收费标准为交易金额的0.3%。收取方式:联机收费。
  2. 融合支付收单商户微信、支付宝渠道手续费收费标准为:交易金额的0.2%。收取方式:联机收费
  3. E点宝收单商户微信、支付宝渠道手续费收费标准为:交易金额的0.3%。收取方式:联机收费。

  本次调整自2022年3月7日起全面执行。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