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0日
关于互联网收单(微信、支付宝手续费)收费标准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调整互联网收单(微信、支付宝手续费)收费标准,并于2022年4月15日生效。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我行对收费项目:互联网收单(微信、支付宝手续费)的收费标准做如下调整:
原收费标准:交易金额的0.3%。(备注:每月发生12笔收银或日均存款达到5000元免费)。
新收费标准:交易金额的0.3%。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