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农商银行股份登记确权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5日
南通农商银行股份登记确权公告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本行股权管理,加强股东权益保护,现决定自2018年8月21日起对本行股东持股情况进行全面登记确权,并聘请专业托管机构对本行股份实行集中托管,届时请各位股东亲赴登记点办理股份登记确权手续。具体公告如下:
一、登记确权日期及地点
此次登记确权时间为8月21日至9月7日,分外部股东确权小组与职工股东确权小组在各片区登记点进行(详见下表),各支行辖内股东需按具体分配时间段分段登记,工作日登记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30,详见下表:
外部股东确权
序号 | 网点名称 | 确权时间(天) | 安排批次 | 时间(工作日办理,均为上午8:30-下午5:30) |
1 | 人民路支行(南通市人民中路205号京扬数码广场) | 13 | 第一批 | 2018.08.22-09.07 |
职工股东确权
序号 | 网点名称 | 确权时间(天) | 安排批次 | 时间(工作日办理,均为上午8:30-下午5:30) |
1 | 高新区支行(通州区金沙镇新世纪大道198号财富广场) | 1 | 第一批(试点) | 2018.08.21 |
2 | 高新区支行(通州区金沙镇新世纪大道198号财富广场) | 3 | 第二批 | 2018.08.22-08.24 |
3 | 三余支行(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人民中路28号) | 3 | ||
4 | 刘桥支行(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亿美商厦108号) | 3 | 第三批 | 2018.08.27-08.29 |
5 | 人民路支行(南通市人民中路205号京扬数码广场) | 3 |
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务必根据通知安排到相应片区登记点进行登记确权。
二、登记确权流程
股东提交办理登记确权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单,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及表单,核对股东信息,核对无误后,在律师见证下进行录音录像。
三、办理登记确权所需材料
(一)自然人股东所需资料
1.《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表(自然人)》1份,股东本人现场签名并加盖手印;
2.《关联方持股情况表》1份,股东本人现场签名;
3.股东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身份证正、反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件上股东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需于现场完成;
4.本行股金证原件;
5.具有三方业务存管资格的银行卡(如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及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其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借记卡);
6.本行分红账户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有);
7.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领取《授权委托书》3份,并需公证,授权代表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身份证正、反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件应由授权代表人本人签名按印;(如委托他人办理);
8.高管和持股超过5万股的职工股东签署《股份锁定承诺函》1份,股东本人现场签名并加盖手印;
9.股权已质押、被查封、冻结或存在其他受限制情形但未向本行说明的,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准予质押通知书、人民法院关于冻结股权的判决裁定及执行文书、股权质押协议、质权人基本情况说明、被查封、冻结的法律文书及相关纠纷情况说明;
10.股权为继承、离婚分割、转让等但尚未过户的暂不登记确权,待过户后登记确权(如为继承股份,请到公证处办理关于财产分割问题的公证手续,在确权时一并提交公证书面文件)。
(二)法人股东所需资料
1.《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表(法人)》,1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份、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3份;(需签字并按手印)
3.《授权委托书》3份(如法定代表人亲自确权则无需);
4.《关联方持股情况表》1份;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份,并加盖公章;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份,并加盖公章;(如有)
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份,并加盖公章;(如有)
8.国有产权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如有)
9.股东单位最新章程及修正案(如有)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章程需于工商局调取;
10.授权代表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正、反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件应由授权代表人本人签名按印;
11.本行股金证原件;
12.股东股权已转让但未向本行申请变更登记的待办理更名手续后再行确权;
13.股权已质押、被查封、冻结或存在其他受限制情形但未向本行说明的,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准予质押通知书、人民法院关于冻结股权的判决裁定及执行文书、股权质押协议、质权人基本情况说明、被查封、冻结的法律文书及相关纠纷情况说明;
14.股东发生名称变更、合并、分立、解散、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破产等主体资格变更情况的,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变更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合并分立的股东(大)会决议、合并分立协议、合并分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解散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吊销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破产裁定书等);
15.2017年度财务报表。
(三)表单领取
各位法人和自然人股东可至本行官方网站查看本公告、下载相关资料表格等,网址:http://www.ntrcb.com/;也可与各支行联系人进行咨询。《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表(自然人)》、《声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表单,可至各登记点设立的咨询台领取。
四、注意事项
1.登记确权准确与否关系到股东的权利,请务必如实填写;
2.各股东可领回相关表单自行填写,但签署名字/名称、日期、按手印、盖章均须在现场(在双录设备下)进行;
3.请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办理确权的相关材料,特别是涉及上述特殊情形的、需要办理公证的,避免遗漏,否则银行对不能及时确权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4.请提前熟悉需要填写的信息,避免现场填写信息时不能当场判断;
5.根据《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2010]97号)中相关规定:“已上市和以后上市的金融企业、对金融企业高管和其他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5万股的个人,应采取措施规范其持有内部职工股的二级市场转让。相关金融企业高管和个人应当承诺自金融企业上市之日起,股份转让锁定期不得低于3年,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15%,5年内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50%”,请公司高管和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5万股的个人,在本次确权过程中,同时签署股份锁定承诺函;
6.确权现场请遵守秩序要求,切勿拥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娄磊(总行),联系电话:【0513-86028159】。
南通农商银行
2018年8月15日
附件1-1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表(法人)
(选择时在□打“√”,视为同意该选项)
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
法定地址/住所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
股权证书编号 | 持股数量 | ||||
主体资格(请在□中打“√”,下同) | 是否存在破产(□是 □否)、清算(□是 □否)、注销登记(□是 □否)、吊销营业执照(□是 □否),重组(□是 □否)、合并(□是 □否)、分立(□是 □否)、名称变更(□是 □否)、其他 (□是 □否)等情况 | ||||
股东类型 | □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全民所有制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 □各类社团法人 □其他(请说明):____________ | ||||
股份来源(不包括南通农村商业银行送股)(可多选) | 股份来源:□信用社时期(改制前)入股 □2010年改制时入股 □受让 □财产分割 □司法途径 □原股东合并、分立而承继 □原股东破产、吊销、注销或清算等承继 □其他______________ | ||||
认购或者受让股份资金来源(可多选) | 认购或者受让股份的资金是否为自有资金:□是 □否 (如果不是自有资金,则资金来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购或者受让股份的资金是否为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是 □否 认购或者受让股份所需支付的款项是否已经支付完毕:□是 □否 | ||||
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股份是否存在法律纠纷 | □否; □是,存在法律纠纷的股份数额:_________________股; 若是,请说明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股份受限 | 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受到其他权利限制情况:□无 □质押 □冻结□其他争议(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存在,质押股份数额:_____________股; 冻结股份数额:________________股,冻结期限终止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关联方披露 | 与南通农村商业银行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是(具体情况请在附件一填写) | ||||
代持股 | 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或其他代持关系: □否;□是,实际出资人___________;委托持股(代持)股份数额:_________股; 其他___________ | ||||
是否是私募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 | □否 □是;如是,则请说明是否按《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是,□否;如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请提供登记备案文件。 | ||||
公司前五大非自然人股东的名称及相关信息 | |||||
名称 | 企业类型 | 持股比例 | |||
1. | |||||
2. | |||||
3. | |||||
4. | |||||
5. | |||||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合计:__________ | |||||
本单位确认持有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性质为:□国有股 □社会法人股 | |||||
专项承诺 | 1、本单位已认真阅读且核对以上所有内容,确认以上内容与事实一致,对此无任何异议,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上述填写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2、本单位承诺,如果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日后在证券交易所(包括境内交易所和境外交易所)发行上市新股,则自上市之日起(在境内交易所和境外交易所分别上市的,分别自各上市之日起算)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南通农村商业银行的股份,也不由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收购本单位持有的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如果日后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对本单位持有的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的锁定做出新的规定、提出新的要求,或者对现行规定和要求做出修改的,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新的或者修改后的规定和要求锁定股份。 特此承诺! | ||||
声明与承诺 | 本单位特此声明和承诺: 1、除本登记表填写的法律纠纷以外,本单位持有的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者未在本登记表中披露的法律纠纷等情况; 2、本单位同意将股份委托至南通农村商业银行确定的专业托管机构进行托管,同意托管机构根据本次确权信息及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提交的相关资料为本单位开立托管权益账户,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份管理规定及托管机构关于登记托管、股权转让等股份管理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及业务规则; 3、如本单位股份存在诉讼、仲裁、质押、冻结等情形则已在本登记表注明;本单位股份也不存在财产分割等权利争议;上述事项因本单位未告知或未在本登记表注明,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及纠纷均由本单位承担,与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无关; 4、自本声明签署之日起至本单位股份托管确认完成前,本单位不会转让该股份,且不会在该股份上设置质押及其他可能使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其他负担,否则,由本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无关; 5、若本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发生变更,本单位应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申请变更; 6、若适用法律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对本单位持有的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之锁定另有要求的,本单位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7、本登记表填写的内容和本单位提供的其他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签署的专项承诺为本单位真实意思表达。本单位提供的文件中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本单位对本登记表填写的内容、签署的专项承诺、提供的其他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签章栏 |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 经办网点: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附件1-2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关联方持股情况表
与股东关联关系 | 姓名/名称 | 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持股数(股) |
( “关联关系”是指:a、与其他股东同受某一企业/自然人直接、间接控制;b、对其他股东直接、间接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c、受其他股东直接、间接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d、“控制”是指有权决定其人事、财务和经营决策,并可据以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重大影响”是指不能决定其人事、财务和经营决策,但能通过在其董事会或经营决策机构中派出人员等方式参与决策。)
本单位郑重声明:本表是股东登记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单位在股东登记表中签署的承诺同样适用本表内容,本单位向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报告的关联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股东(签名及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4
授 权 委 托 书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理本单位办理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确认及托管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代为提交相关登记文件,代为办理股权登记确认及托管并签署相关文件。
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先生/女士联系电话为_________ ;
本单位联系人为 。
本单位联系电话为________。
本委托自本单位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确认及托管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终止。
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章):
年 月 日
附件2-1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表(自然人)
股东姓名 | 国籍 | □中国 □其他:__________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持股数量 | 股 | 入股日期 | ||
股份性质 | □职工股 股 □非职工股 股 | |||
股东帐号 | 联系电话(手机) | |||
联系地址 | ||||
股份来源(不包括南通农村商业银行送股) (请在□中打“√”,可多选) | 1、股份来源:□信用社时期(改制前)入股 □2010年改制时入股 □受让 □继承 □财产分割 □司法途径 □原股东破产、吊销、注销或清算等承继□其他(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股份是否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是□ 否□ 如是,请填写如下信息:转让方名称: 、交易股数: 股、交易价格: 元/股;定价依据:□双方协商 □法院裁定 □拍卖 □无 □其他 | |||
认购或者受让股份资金来源(可多选) | 认购或者受让股份的资金是否为自有资金:□是 □否 (如果不是自有资金,则资金来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购或者受让股份的资金是否为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是 □否 认购或者受让股份所需支付的款项是否已经支付完毕:□是 □否 | |||
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股份是否存在法律纠纷 | □否; □是,存在法律纠纷的股份数额:_________________股; 若是,请说明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股份受限 (请在□中打“√”) | 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争议情况:□无□质押□冻结□其他争议(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存在质押,质押股份数额:_________________股;质押期限终止日:_________________; 如存在冻结,冻结股份数额:_________________股;冻结期限终止日:_________________; | |||
关联方披露 (请在□中打“√”) | 1、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等是否持有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否; □是(具体情况请在附件填写) 2、是否在本行法人股东中任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或对本行法人股东可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否; □是(具体情况请在附件填写) | |||
代持股 (请在□中打“√”) | 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或其他代持关系: □否; □是,实际出资人___________;委托持股(代持)股份数额:_____________股; 其他_______________ | |||
专项承诺 | 1、本人已认真阅读且核对以上所有内容,确认以上内容与事实一致,对此无任何异议,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上述填写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2、本人承诺,如果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日后在证券交易所(包括境内交易所和境外交易所)发行上市新股,则自上市之日起(在境内交易所和境外交易所分别上市的,分别自各上市之日起算)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南通农村商业银行的股份,也不由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收购本人持有的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如果日后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对本人持有的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的锁定做出新的规定、提出新的要求,或者对现行规定和要求做出修改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新的或者修改后的规定和要求锁定股份。 特此承诺! | |||
声明与承诺 | 本人特此声明和承诺: 1、除本登记表填写的法律纠纷以外,本人持有的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者未在本登记表中披露的法律纠纷等情况; 2、本人同意将股份委托至南通农村商业银行确定的专业托管机构进行托管,同意托管机构根据本次确权信息及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提交的相关资料为本人开立托管权益账户,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份管理规定及托管机构关于登记托管、股权转让等股份管理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及业务规则; 3、如本人股份存在诉讼、仲裁、质押、冻结、查封等情形则本人已在本登记表注明;本人股份也不存在任何财产分割等权利争议;上述事项因本人未告知或未在本登记表注明,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及纠纷均由本人承担,与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无关; 4、本人具备持有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资格,不存在《公务员法》、《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党政文件等规定禁止担任股东的情形或所在任职单位限制对外投资担任股东的情形。 5、自本声明签署之日起至本人股份托管确认完成前,本人不会转让该股份,且不会在该股份上设置质押及其他可能使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其他负担,否则,由本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无关; 6、若本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发生变更,本人应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申请变更; 7、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对本人持有的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之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8、本登记表填写的内容和本人提供的其他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签署的专项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达。本人提供的文件中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本人对本登记表填写的内容、签署的专项承诺、提供的其他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签名栏 | 股东(签名及手印) 委托代理人(签名及手印) 经办网点: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
附件2-2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股东关联方持股情况表
与股东关联关系 | 姓名/名称 | 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持股数(股) |
(“关联关系”是指:a、与本行其他自然人股东存在近亲属关系,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b、在本行法人股东中任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或对本行法人股东可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
本人郑重声明:本表是股东登记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人在股东登记表中签署的承诺同样适用本表内容,本人向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报告的关联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股东(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3
授 权 委 托 书(注:需公证)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理本人办理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确认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代为提交相关登记文件,代为办理股权登记确认并签署相关文件,代为开立股份托管账户。
______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先生/女士联系电话为_________ ;
本人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联系电话为_________。
本委托自办理公证之日起生效,至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确认及托管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终止。
委托人签名及手印:
年 月 日
附件2-4
承 诺 函
本人为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农商银行”)的股东,目前持有南通农商银行职工股股份___________股(超过50,000股),本人现承诺如下:
1、若南通农商银行日后在证券交易所(包括境内交易所和境外交易所)发行新股并上市,则自上市之日起(在境内交易所和境外交易所分别上市的,分别自各上市之日起算)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持股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所持有的南通农商银行股份,也不由南通农商银行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南通农商银行职工股股份。
2、持股锁定期满后,本人每年转让所持南通农商银行的职工股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所持南通农商银行职工股股份总数的15%,持股锁定期满后5年内转让所持南通农商银行的职工股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所持南通农商银行职工股股份总数的50%。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