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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不良资产债权尽职调查委外)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1日

  招标公告

  

  

  南通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南通农商行不良资产债权尽职调查委外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债权尽职调查委外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对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2025年2月至2026年1月期间,对不超过300户(本金金额不超过7亿元)的拟处置不良资产在单户或者组包转让前开展卖方尽调、价值评估并出具转让事项合法合规性法律意见书以及后续处置服务等工作。

  2.本项目若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家数4家,则入围2家中标单位。若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家数仅为3家,则选择1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

  1.经相关国家机关批准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律师事务所应该具备相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非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含有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受金融机构委托代理其他非金融性专业业务等,或依法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可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尽调工作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在近3年内为江苏省内金融机构开展过类似资产尽调或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等工作,熟悉不良债权转让监管要求。

  5.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某一投标人的高管或高管的亲属为另一投标人的高管等可能会导致其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行动一致的,如存在以上情形内的任意一种,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者,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5年1月21日-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南通市人民中路219号尚东国际商务中心六号楼1001室南通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或选择线上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传递资料,代理机构邮箱:243974399@qq.com)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11日14时20分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南通农商行总部大楼会议室(崇川路与工农南路路口)

  八、开标评标时间:2025年2月11日14时20分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89号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总部大楼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方式:18862867333

  2.采购代理机构:南通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通市人民东路尚东国际商务中心6号楼1001室

          联系人:纪女士         联系电话:0513-85333771

  

  

  二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