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贝财富开盈系列”天天增鑫-1理财产品说明书
来源: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3日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贝财富开盈系列”天天增鑫-1理财产品说明书
重要须知:
1、本产品说明书与《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书》、《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以及配套的产品销售文件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关于投资者所购本理财产品的法律文件共同规范投资者与理财计划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投资者与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各项理财产品销售文本即表示双方对已签署的《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书》效力的确认。本《产品说明书》配套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由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投资者认购本产品时须对本《产品说明书》配套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进行确认。投资者确认《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书》以及与本《产品说明书》配套的产品销售文件后,即视为投资者授权及同意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理财产品的管理人,代表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将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和执行相关操作,并且有权代表投资者行使基础资产交易项下与其他交易各方进行交易所享有的全部权利。
2、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请认真阅读本说明书中风险揭示内容。
3、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4、本理财产品可向无投资经验的客户销售及有投资经验的客户销售。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产品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咨询。
5、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南通农村商业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且不超过按照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本产品预期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计算得出的收益。
6、本理财产品保障理财本金,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理财产品最终清算的投资者可得收益为准。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构成新发理财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
7、如果发生债券发行人等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手未按时足额付款等情形,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向上述各方进行追索,追索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将从追索回来的款项中优先扣除。
8、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前应认真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请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一、产品投资范围
1、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募集资金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投资工具: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大额存单;期限在一年或一年内的债券回购;国债、金融债或者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等。
2、本产品的上述投资范围将有可能随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变化而进行调整,或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勤勉尽职从投资者利益出发,对投资范围进行调整。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如变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产品管理人有权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rcb.com)、网点等渠道进行公告发布相关变更信息后进行变更。投资者不接受的,可按照相关约定在变更生效前赎回理财产品。投资者未在变更生效前向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同意接受变更后条款,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按照变更后的约定内容进行操作。
二、产品基本要素
名称 |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贝财富开盈系列”天天增鑫-1理财产品 |
适合投资者类型 | 本产品适合经《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评估问卷》评定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投资者 |
销售区域 |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所在区域 |
理财期限 | 3654天 |
币种 | 人民币 |
收益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产品份额 | 理财产品份额单位为1份,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元 |
产品登记编码 | C1139317000682 |
产品规模 | 本产品募集规模上限为50000万份;成立后存续规模余额上限为50000万份(暂定);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理财产品的募集规模上限、存续余额上限进行调整,并至少于调整前1个工作日通过各营业网点、官方网站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告。 |
认购期 | 2017年12月21日 至2017年12月26日;认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 |
登记日 | 2017年 12月 27日;认购资金在认购登记日前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该部分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
产品起始日 | 2017 年 12月27日 |
产品到期日 | 2027年12月29日 |
产品认购 | 指在产品认购期内,投资者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相关约定申请购买本理财产品份额的行为。认购起点金额1万元。 |
产品申购 | 指在产品存续期内且投资封闭期(如有)结束后,投资者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相关约定申请购买本理财产品份额的行为。首次申购起点金额1万元。 |
产品赎回 | 指在产品存续期内且投资封闭期(如有)结束后,理财产品份额持有人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相关约定购回已认购或申购成功的本理财产品份额的行为。 |
交易日 | 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除周六、周日、中国法定假日以外的工作日为该理财计划开放申购、赎回的交易日。 |
交易时间 | 本理财产品成立后,于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和赎回(成立日不可申购/赎回),申购/赎回的交易时间为工作日9:00-15:00。非交易时间不允许交易。 |
首笔购买最低金额 | 投资者首次购买(包括认购、申购)起点金额为1万元 |
追加购买最低金额 | 10000元,以10000元整数倍追加 |
最低持有份额 | 1万份(每份为1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2.2%-2.8%,实行靠档计息,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根据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年化收益率,并提前通过银行网站(http://www.ntrcb.com公布。该收益率仅为预期年化收益率,不等于实际收益,因市场、政策等风险可能导致该收益率降低,投资需谨慎。 |
理财收益计算 | 计算方式详细内容见“本金及理财收益测算说明” |
计算收益单位 | 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计息基础 | 实际理财天数/365 |
收益计算起始日 | 1.认购:自产品成立日(含)开始计算理财收益。 2.申购:自申购申请得到确认当日开始计算理财收益。 |
收益计算截止日 | 1.赎回:赎回份额的收益计算截止日期为赎回确认日(不含)。 2.产品提前终止:产品提前终止日(含)。 |
产品的申购/赎回 | 1.申购和赎回申请受理时间:申购、赎回申请受理时间为产品成立后,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规定交易时间内(9:00-15:00,以银行系统时间为准)。银行收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后,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申购申请。如银行决定接受申购申请,银行将按本产品说明书约定进行扣款和申购申请确认。 2.赎回的确认和到账时间:投资者在工作日交易时间内提出赎回申请,经系统确认后资金T+0个工作日到账。投资者赎回理财产品时,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应得本金和收益划转时间一般情况下不晚于赎回申请日日终,特殊情况下可延后至赎回申请日下一工作日日终。 3.赎回份额要求:投资者可以选择全额赎回或部分赎回本理财产品,最低赎回份额为1万份,投资者最低持有份额为1万份。投资者申请部分赎回后,若其持有本理财产品的份额经系统确认后少于最低持有金额,则该赎回申请将不被受理。 4.个人客户单户持有份额上限为5000万份;机构客户单户持有份额上限5000万份。(客户持有份额限制可根据我行客户结构及市场行情变化适时调整。) 5.单客户单日最高赎回金额为5000万元;单日净赎回金额上限为6000万元。当单客户单日最高赎回金额或者单日净赎回金额达到上限后,我行有权延迟或拒绝客户的赎回申请。 |
收益支付方式 | 赎回时,赎回的本金与收益一次性支付。 |
产品费用 | 1、本产品收取托管费0.01%/年,管理费0.01%/年。 2、本产品所投资工具所获收益扣除托管费等相关固定费用后,超过本理财产品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以上部分为本行管理费。 |
提前终止条款 | 本理财产品在特定条件下可能提前终止,详细内容见以下“七、产品的提前终止”。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时,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 |
税务处理 | 银行不代扣代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
三、投资团队
本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代表客户签订投资和资产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协议、合同等文本。
四、产品的收益率测算及说明(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1、根据当前所投资工具市场价格测算,产品投资资产所获收益扣除相关固定管理费用后,产品正常到期,本理财产品预计可获得年化收益率为区间为2.2%-2.8%,根据实际存续期实行靠档计息(具体见下表),超过收益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
存续期 | 存续1-7天 | 存续7-14天(含7天) | 存续14-28天(含14天) | 存续28天以上 (含28天) |
参考利率 | 2.2% | 2.4% | 2.6% | 2.8% |
2、资产市值下跌或投资工具发生信用风险,则本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将可能低于2.20%,甚至可能造成本产品收益部分或全部损失。
3、在不发生风险揭示所述风险的前提下:
投资者当日理财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当日理财实际年收益率/365。
投资者总投资实际理财收益为其实际理财期间每日相应的当日理财收益之和。
若投资者认购和申购本理财产品,赎回时最不利情况下,投资组合内所有资产均发生风险揭示所述的风险事件,且投资组合内所有资产均发生全额损失,则投资者到期收到款项为0,即投资者面临全部本金与收益的损失。
理财计划存续天数的计算:遵循“算头不算尾”的原则。本理财产品的存续天数为投资收益起算日(含)至理财计划到期日(不含)。
4、计算示例:
示例一:例如客户存入本金10万元,存续10天,则根据参考利率测算客户赎回时利息为100000.00X2.4%X10÷365=65.75元;
示例二:例如客户存入本金10万元,存续20天,则根据参考利率测算客户赎回时利息为100000.00X2.6%X20÷365=142.47元。
上述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并不代表投资人实际可获得的理财收益。
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构成新发理财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五、内部风险评级
1、“金贝财富开盈系列”天天增鑫-1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一颗星★,风险程度属于低风险级别,适合客户类别经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评估评定为保守型投资者、稳健型投资者、平衡型投资者、成长型投资者、进取型投资者的投资者。
(本风险评级为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评级结果,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后果,评级结果的含义请参见后附的评级标准说明)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风险评级说明
风险等级 | 风险水平 | 风险程度说明 | 适用投资者 |
★ | 低风险 | 提供本金及收益保障,或者提供本金保护且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极低 | 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投资者 |
★★ | 中低风险 | 不提供本金保护,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实现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 | 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投资者 |
★★★ | 中风险 | 不提供本金保护,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实现存在的一定的不确定性。 | 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投资者 |
★★★★ | 中高风险 | 不提供本金保护,且本金亏损的概率较高,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较大 | 成长型、进取型投资者 |
★★★★★ | 高风险 | 不提供本金保护,且本金亏损概率很高,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很大 | 进取型投资者 |
六、产品不成立
1、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者市场、拟投资标的出现重大变化,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成立时,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公告产品不成立。
2、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于出现并知悉上述情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点等渠道进行公告。如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产品不成立,投资者本金将于公告产品不成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至投资者指定账户(扣款日至本金返还日期间不计付利息)。
七、产品的提前终止
1、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时,或本产品所投资资产市场价格大幅下滑,或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
2、如本产品所投资资产的信用状况发生恶化,南通农村商业银行合理判断可能影响到期正常兑付时,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
3、如果南通农村商业银行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南通农村商业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所得收益及本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若产品部分提前终止,相关清算规则届时另行公告;若产品全部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日相应调整为提前终止日。
4、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
八、产品的延期清算
理财期满,如本产品所投资资产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未能正常买卖结算,或投资资产正常到期发行人或融资主体未能及时偿付本息,从而导致所投资工具不能全部变现,则在这种情况下,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投资者延迟兑付或者分次兑付,并于发生上述情形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农村商业银行网站(www.ntrcb.com)公告兑付方案,延长期内不计收益。
九、信息披露
1、信息披露:本理财产品的公开信息将通过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trcb.com)进行披露, 投资人应主动、及时登陆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获取,投资人签署本说明书即视为其已认可并知晓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的披露渠道;如果投资人未及时查询,或者由于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人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人的投资决策,因此而发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2、根据本期产品运作特点,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向投资人另行寄送账单。
十、特别提示
1、本产品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测算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作为银行向投资者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银行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本产品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
2、本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清算风险等,将可能导致投资者收益蒙受部分或全部损失。由此产生的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返还理财收益的保证责任。
3、除本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或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4、对于在本理财产品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和知悉的投资者的未公开信息和资料,银行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依法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和资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
(3)银行为履行本理财产品协议义务及行使产品协议项下权利需向银行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和允许银行的外部专业顾问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的;
(4)投资者另行明确同意或授权银行进行披露的。
投资者知晓并同意:银行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对投资者及持有的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传输给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