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旺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报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9日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旺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报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向南通旺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授信250万元,期限至2026年9月7日,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保证。
二、交易对手情况
南通旺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29日,法定代表人宋红燕,注册资本1500万元,由南通融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组建,其占股49%,宋红燕占股21%,杨斌占股30%。企业注册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蒋一村,企业经营范围:新型建材的研发;建筑砌块、粘土瓦、粉煤灰空心砖制造、销售;浸渍绝缘纸及纸板制造;水泥建筑预制构件制造。与本行存在的关联关系:本行第五届股东董事司晓峰(该公司股东南通融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司晓峰为南通融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定价政策
本贷款执行利率根据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加减各差异化指标值测算形成,差异化指标主要围绕客户类型及业务类型、行业类型、财务指标、担保方式及担保能力、业务合作几个方面设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利率定价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2025年二季度末,南通农商行资本净额886452.37万元,对关联方南通旺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授信余额为25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0.03%;对关联方南通旺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所在集团授信余额10179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11.48%。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2025年6月12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025年6月14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025年6月27日,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关联交易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本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行独立性,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