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农商银行2026年度春节物资采购项目-投标邀请
来源: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5日
投标邀请函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春节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春节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联系招标单位或者招标代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NSH-HXTD-2026001
2、项目名称: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春节物资采购项目
3、项目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4、控制价:1010元/份,超过控制价的报价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当地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仓储、配送等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凭据: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凭据,如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除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果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以说明其免税或无需缴纳的依据和情况。)
6、投标人有良好的商誉,不涉及未结的重大诉讼案件、行政处罚案件和因投标违约或违规被列入黑名单等其他不良记录。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安全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规失信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其他不良记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的各项名单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部分中的“投标文件的组成”。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邀请函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1月27日11时00分。
2、售价:200元/份,报名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3、方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报名领取,联系人:董安国,18912299056;如采用线上形式购买,请直接与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联系。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89号南通农商行总部大楼四楼。
3、由招标人组织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亲自、准时参加开标会。
4、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投标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请各投标人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不计息)。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的形式。各投标人必须在2026年01月27日11时00分前以投标人基本账户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醒: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恕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无效。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转账记录及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函(联系函格式见附件,转账记录及联系函请勿和投标文件密封)。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南通农商行营业部
账号:3206240101923210000282
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有虚假陈述、提供虚假资料、隐瞒对招标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不按约定签署相关合同的;恶意举报以及其他干扰招投标工作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开标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在送达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组合的全部样品;投标人需对投标内容作简要陈述、演示,并按评委会的要求进行答疑,时间由评委会掌握。
4、对项目需求部分(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有权仅对质询事项做文意上的解释,投标人不得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做文意解释之外的解释,若投标人对解释事项不理解或不接受,投标人有权不予投标,一旦投标,即视为投标人已经完全理解和接受项目和本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5、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投标现场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或证明材料的核查准备;若招标人核查后或事后发现中标人虚假或违背承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89号南通农商行总部大楼
联系人:鲍女士
联系方式:1386281977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108号金域商业中心1幢8楼北区
联系电话:18912299056
邮箱:812298892@qq.com

